琅岐区殡仪车采购项目
根据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6〕38号)的规定,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网上竞价(以下简称“竞价”)方式组织实施本次殡仪车竞价项目,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1、拟采购车辆需求情况
1.1拟采购车辆需求情况一览表
合
同包 |
品目号 |
车型 |
主要配置要求 |
数量 |
最高限价
(单价) |
交货期 |
备注 |
1 |
1 |
金杯旅行车 |
金杯SY5033X BY-WSBH
电动门窗,电子防盗锁 |
1辆 |
100000 |
合同签订后7天内,用户指定地点交货。 |
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签发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签订。 |
2、合格的竞价供应商
2.1竞价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原则上,竞价供应商还应符合《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2005年第10号令)之规定条件,并有能力按照该实施办法之规定对其行为进行规范。
3、竞价供应商的资格预审
3.1购买或下载本竞价文件前,拟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应向本招标公司提交以下资格预审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汽车品牌经销商证明文件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网上报价承诺书(格式见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服务专区”,须加盖公章),若非由法人本人参与竞价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
3.2本招标公司将按照本竞价文件“2.1和2.2”的要求对拟参与竞价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
3.3拟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可向本招标公司申请年度竞价资格预审;凡通过年度竞价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在通过的当年内,参与其经销品牌车辆的竞价活动,可无需再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4、竞价保证金
4.1通过竞价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在参与竞价活动时,应向本招标公司提交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应按竞价项目提交。
4.2竞价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方式在竞价截止时间前一天到达本招标公司指定账户,且竞价供应商应于转账时在银行转账单证或凭证上注明该笔竞价保证金所对应的竞价项目及编号。
4.3竞价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竞价活动免受因竞价供应商不当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4.4本次竞价应提交的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
4.5未违反有关规定的未成交竞价供应商可于竞价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直接将“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函”提交给本招标公司财务。
4.6成交供应商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交车验收合同后无息退还。
4.7若有下列情况,将没收部分或全部竞价保证金:
(1)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或在竞价截止时间之后对其报价进行修改、撤回的;
(2)供应商在参与竞价活动中,弄虚作假、串联或合谋骗取成交资格的;
(3)成交供应商未按供货通知书要求的日期签订合同或企图改变报价中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