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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121]BYZB[GK]2026001-1闽侯县第一中学扩建项目食堂厨房整体设备、排烟及桌椅项目采购(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发布时间:2026-07-30

 

 

一、项目编号:[350121]BYZB[GK]2026001-1

二、项目名称:闽侯县第一中学扩建项目食堂厨房整体设备、排烟及桌椅项目采购(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福州胜尚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上海街道交通路148号万科花园2座2层C081室

2,028,586.00元

食堂厨房整体设备、排烟及桌椅(总价):202858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福州胜尚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1

炊事机械

食堂厨房整体设备、排烟及桌椅

食堂厨房整体设备、排烟及桌椅

胜尚;昌和;荣创等

SS-TW4L;CH-W-24;RC-XC401-15等

1.00(批)

2,028,586.00

2,028,586.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徐升

评审专家:

顾训明 、 谢钟琛 、 杨华明 、 陈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100(万元)-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 ②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交纳。代理机构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交费后应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开具发票,跨季度不提供补票或换票等服务;因供应商未及时提供或提供错误开票信息造成的开票问题,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若中标供应商因故未签订合同或未履行合同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将不予退还。 ③中标服务费账号:开户名: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米罗街支行;账号:1311140104000080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食堂厨房整体设备、排烟及桌椅:2.631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所有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2、福州市博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福州启明星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核心产品投标品牌相同(均为众鉴),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上述两名投标人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福州启明星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参加评标。

3、具体品牌、规格型号、单价详见公告附件分项报价表。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闽侯县第一中学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洋1号

联系方式:0591-22980267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一期SOHO)3号楼702

联系方式:0591-87872110-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韶钦 刘颖 罗娴静

电话:0591-87872110-809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