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JBY-[GK]2026023
二、项目名称:旗山校区榕苑餐饮楼二层百草园餐厅及李苑餐饮楼二层西北侧溢香园餐厅场地委托经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福州捷祥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2层1207室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福建京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闽侯县荆溪镇光明村下沙31号(福建技师学院内)实习车间及第二食堂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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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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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州捷祥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旗山校区榕苑餐饮楼二层百草园餐厅场地委托经营 |
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榕苑餐厅二层,场地面积约2566㎡ |
满足师生日常需求及目前场地具备的食品生产、加工和水电供应条件(电负荷低于580kW)的地方风味美食档口(含各类面、粉食,饮料吧台,小吃类,盖浇饭等)的美食餐厅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委托经营总期限为五年[自合同约定起始时间至2031年6月30日止(经营所需的装修时间计入委托经营期)] |
所投场地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所经营货物价格必须以当地物价水平为基准,所有菜品须按照采购人食堂多样性与公益性原则,满足校内食堂各类菜品正常的售价水平,不得随意或变相涨价,中标人必须将所经营产品的售卖价格向采购人的饮食服务中心报备,并承诺服从采购人的监督和调控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采购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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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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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建京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李苑餐饮楼二层西北侧溢香园餐厅场地委托经营 |
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李苑餐厅二层西北侧,场地面积约410㎡ |
满足师生日常需求及目前场地具备的食品生产、加工和水电供应条件(电负荷低于200kW)的地方风味美食档口(含各类面、粉食,饮料吧台,小吃类,盖浇饭等)的美食餐厅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委托经营总期限为五年[自合同约定起始时间至2031年6月30日止(经营所需的装修时间计入委托经营期)] |
所投场地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所经营货物价格必须以当地物价水平为基准,所有菜品须按照采购人食堂多样性与公益性原则,满足校内食堂各类菜品正常的售价水平,不得随意或变相涨价,中标人必须将所经营产品的售卖价格向采购人的饮食服务中心报备,并承诺服从采购人的监督和调控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樊新炜、陈长沌、林锦平、王金英、王依(采购包1、2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①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按采购包结算。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采购包1:13300元;采购包2:2100元。②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等付款方式缴纳。代理机构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缴费后应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开具发票,跨季度不提供补票或换票等服务;因供应商未及时提供或提供错误开票信息造成的开票问题,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若因中标供应商缘故未签订合同或未履行合同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将不予退还。③中标服务费账号:开户名: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米罗街支行;账号:1311140104000080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40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采购包1所有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2、采购包2所有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审查。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6.2符合性审查中“技术符合性”其他情形2的规定:“技术部分最终得分低于技术部分总分50%的投标人,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为无效投标”,南平市鑫仕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技术部分最终得分低于技术部分总分50%,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其余投标人均通过符合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师范大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大道1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联系方式:陈老师0591-228678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3室
联系方式:郑韶钦、林海清、刘颖0591-87872110-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韶钦、林海清、刘颖
电 话: 0591-87872110-809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