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客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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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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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八闽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
螺洲镇店前村螺洲街33号一层 |
1,201,500.00元 |
98.10 |
采购包1(车辆(客车)租赁服务):
服务类(福州八闽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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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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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城市交通服务 |
车辆(客车)租赁服务 |
车辆(客车)租赁服务 |
福建中医药大学车辆(客车)租赁服务 |
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接送人员,做到准点、不误时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年期满或中标人实际结算费用达到本采购包预算金额之日止。服务期内接到采购人通知,按采购人指定时间提供服务。 |
年 |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等服务内容及要求完成服务并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1,20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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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代表: |
陈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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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 |
周志钢 、 陈玉平 、 张明 、 潘师铨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A、中标供应商在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后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交费后应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开具发票,跨季度不提供补票或换票等服务;因供应商未及时提供或提供错误开票信息造成的开票问题,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若因中标供应商原因未签订合同或未履行合同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将不予退还。 B、代理费用按照预算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代理费用,标准如下:人民币100万元以下部分收费费率标准:1.5%;100万元-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标准:0.8%。C、招标服务费转账银行信息:开户名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米罗街支行 账 号:1311140104000080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车辆(客车)租赁服务:1.7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所有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未中标的投标人可至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其本投标人的评审得分及排序告知函。
名称:福建中医药大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邱阳路1号
联系方式:22861085
名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一期SOHO) 3号楼702
联系方式:0591-87872110-809
项目联系人:郑韶钦、刘颖
电话:0591-87872110-809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