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FJBY-[DY]2024165
截止时间:2025-01-13 09:00:00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日报两会专版宣传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日报两会专版宣传项目
项目编号:FJBY-[DY]202416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戴雪珍、林海清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20216/87872110-8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5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健妹0591-880157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戴雪珍、林海清0591-87820216/87872110-80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1期3号楼702
一、采购项目内容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 福建日报两会专版宣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采购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44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44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福建日报两会专版宣传 |
1.00 |
144000.00 |
项 |
否 |
采购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名称 |
1 |
12350000488002949J |
福建日报社 |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1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1月09日至2025年01月10日,每天8: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2获取地点及方式:到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3室报名获取;或汇入相应的金额到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并将汇款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获取的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公司地址发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1935323708@qq.com),招标代理公司将响应文件发送到报名供应商邮箱,未办理报名获取响应文件手续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7.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7.2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1期3号楼7层707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
协商时间:2025年01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协商地点: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1期3号楼707室
二、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3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交费账户 (获取响应文件、交纳服务费) |
开户名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米罗街支行 |
|
银行账号:13111401040000800 |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4.4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