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JBY-[CS]2024124(招标文件编号:FJBY-[CS]2024124)
二、项目名称: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法办公室关于购买高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宽达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上浦路富力中心C1栋1202-1208
中标(成交)金额:24.99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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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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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建宽达律师事务所 |
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法办公室关于购买高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服务项目 |
关于购买高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到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法律援助”窗口值班,负责工作日接听解答平台热线、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法律咨询,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服务期1年 |
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服务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彬、邱琪、黄至莉(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A、成交供应商在代理机构发布成交公告后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交费后应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开具发票,跨季度不提供补票或换票等服务;因供应商未及时提供或提供错误开票信息造成的开票问题,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B、 代理费用按照成交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代理费用,标准如下:成交金额 人民币100万元以下, 收费费率标准:1.50%;C、服务费转账银行信息:开户名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米罗街支行 账 号:13111401040000800。若成交供应商因故未签定合同或未履行合同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将不予退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749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所有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审查;
2、北京市万商天勤(福州)律师事务所响应文件中技术和服务要求中以“★”标示的内容负偏离,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余供应商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法办公室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
联系方式:黄女士0591-620985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2
联系方式:戴雪珍 林海清0591-87872110/87820216/87957873-8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雪珍 林海清
电 话: 0591-87872110/87820216/87957873-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