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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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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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佰多汇广告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连潘34座综合楼三层353号 |
851,328.00元 |
90.20 |
采购包1(项目评审后勤服务):
服务类(福建佰多汇广告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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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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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项目评审后勤服务 |
项目评审后勤服务 |
负责项目评审现场评估调研车辆调度、会务等,承担车辆租车费用和专家伙食费;召开技术评审会或复核会时参与会务服务,承担会议场租费用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
项 |
负责项目评审现场评估调研车辆调度、会务等,承担车辆租车费用和专家伙食费;召开技术评审会或复核会时参与会务服务,承担会议场租费用等 |
851,32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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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代表: |
吴登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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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 |
梁海燕 、 刘家隆 、 陈嘉元 、 谢秋菊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A、中标供应商在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后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交费后应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开具发票,跨季度不提供补票或换票等服务;因供应商未及时提供或提供错误开票信息造成的开票问题,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B、 代理费用按照中标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代理费用,标准如下:成交金额 人民币100万元以下, 收费费率标准:1.50%;C、招标服务费转账银行信息:开户名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米罗街支行 账 号:13111401040000800。若因中标供应商原因未签定合同或未履行合同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将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项目评审后勤服务:1.27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所有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未中标的投标人可至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其本供应商的评审得分及排序告知函。
2、所有投标人均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对报价均给予 15%的扣除。
3、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按投标报价计算下浮率,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项目数量结算,即结算金额=综合单价×(1-下浮率%)×实际数量。
名称:福建省水利规划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229号福建水利水电大厦
联系方式:0591-28309528
名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一期SHOU) 3号楼702
联系方式:0591-87872110 87820216-807
项目联系人:戴雪珍、林海清
电话:0591-87872110 87820216-807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