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121]BYZB[CS]2023001
二、项目名称:闽剧《侯官女人》二度创作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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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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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华弘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福州市台江区洋中路236号金祥花园2号楼-47 |
1,493,8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闽剧《侯官女人》二度创作):
服务类(福建华弘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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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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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 |
1495000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项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1,493,8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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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代表: |
陈明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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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 |
陈煜、王丽娜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代理服务费:A、各成交供应商在代理机构发布成交公告后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交费后应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开具发票,跨季度不提供补票或换票等服务;因供应商未及时提供或提供错误开票信息造成的开票问题,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B、代理费用按照中标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代理费用,标准如下:成交金额 人民币100万元以下, 收费费率标准:1.5%,成交金额 人民币100-500万, 收费费率标准:0.8%。C、招标服务费转账银行信息:开户名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米罗街支行 账 号:1311140104000080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闽剧《侯官女人》二度创作:1.89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所有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未成交的供应商可至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其本供应商的评审得分及排序告知函。
2.主要标的信息中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以此处表述为准:采购标的:闽剧《侯官女人》二度创作服务项目;服务范围:完成闽剧《侯官女人》二度创作服务;服务要求:创排大型历史闽剧《侯官女人》配备所需的相关人员等;服务时间:该剧目参加福州市第26届戏剧会演结束;服务标准:提供合格服务,验收合格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闽侯县闽剧艺术传承发展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街心路162号科技大楼一楼
联系方式:0591-22982470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2
联系方式:0591-87820216/87872110-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丽清、戴雪珍、吴水金
电话:0591-87820216/87872110-803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