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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区工具车网上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2007-08-08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6〕38号),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网上竞价方式组织实施本次工具车的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竞价编号:BYJ-TJC2007003
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采购车辆需求一览表”。
 
采购车辆需求一览表采购车辆需求一览表
 
同包
品目号
车型
主要配置要求
数量
最高限价
(单价)
交货期
备注
1
1
工具车
中兴皮卡 BQ1021Y2A2(含金属漆)
491QME发动机,铁圈,215宽胎,助力转向,地板手刹,电动门窗,防撞胶条,中双后斗
1辆
64900
合同签订后15天内,用户指定地点交货。
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签发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签订。
 
 
 
 
 
 
 
 
 
注:
1、供应商所报价格为全票价格,必须提供全新原装品牌的车辆,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具有合法的可报牌手续。供应商应提供车辆的全套使用说明书与相关资料及配件。原则上要求车辆零公里销售,若供应商做不到,需解释并在合理的范围内自限定公里数。其中进口车辆必须是正规大贸进口,并能提供完备有效的海关、商检证明。
2、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原则上,竞价供应商应符合《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汽车品牌总经销商或经销商的条件,并有能力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3、在购买本文件时,供应商应向本招标公司提交以下资格文件(供预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销证明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网上报价承诺书(格式见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服务专区”,须加盖公章),若非由法人本人参与竞价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通过年度资格审核的供应商,在当年内无需再提供上述的资格证明文件(但只能参与厂家授权经销产品的竞价)。
4、竞价保证金:在竞价截止时间之前,参加竞价的供应商应向本招标公司交纳本项目的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保证金必须在竞价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供,开户名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鼓楼支行左海分理处,账号:13-1114 0104 0000 578。提供银行回单等相关证明)。已提交年度竞价保证金的供应商,在当年内无需每次提供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在评出中选的供应商后,未成交供应商到本招标公司办理完相关退款手续后的5个工作日之内,按原额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交车验收合同后退还。
5、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之日起10天;所报的单价或总价均应包括:供应商将符合交货要求的车辆及附件送达用户指定的交货地点(交货之前)所发生的与应发生的一切成本和费用
6、评选准则:评选按合同包分别进行,合同将授予其报价符合采购要求、报价最低且低于最高限价(采购预算)的供应商(如只有一家参与竞价,价格需低于采购人提出的限价有效;报价相同者以时间优先为序;报价人所报价格如含有赠送品,各种赠送品必须标明其数量和价值。若采购单位不需要赠送品,其赠送品的价值额应当扣减车价款,否则赠送品将作为无价值进行考核)
7、竞价方提供的售后服务不能低于原厂商标准承诺。
8、参与二次竞价的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竞价方若提供虚假资料或违反有关规定获得中标,给未违反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