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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区2020年应急成品粮代储代轮换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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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号:FJBY-[GK]2020048  截止日期:2020-7-31 9:30:00

 

项目概况

长乐区2020年应急成品粮代储代轮换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0731 0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BY-[GK]2020048

项目名称:长乐区2020年应急成品粮代储代轮换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2.1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1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招标内容

服务期

技术参数

是否进口

最高限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1-1

2020年应急成品粮代储代轮换

1

招标内容及参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421200.00

4200.00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2
、特定条件:
合同包1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本项目无特定要求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本项目无特定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0710日 至2020071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3

方式:到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3室报名获取;或汇入相应的金额到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并将汇款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获取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公司地址标注后发至本招标代理公司邮箱(1935323708@qq.com)。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0731 09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7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办理报名手续)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872110-802

电子信箱:1935323708@qq.com

(注:非招标文件购买事宜,请联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A. 现场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的投标人,可至我司办理书面报名登记。

B. 采用邮件方式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的投标人,务必先电话联系。按照本项目相关网站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提供的我司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标书款至我司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贵公司相关信息(含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公司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纳税人识别号、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等)编辑完整并发邮件至我司的电子信箱。

开具发票事宜:

我公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供应商(除发票抬头为个人或政府部门等无税号单位外)购买招标文件或缴纳中标服务费若需开具发票,须提供与供应商公章一致的单位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采用转账方式的,应在转账时备注供应商纳税人识别号(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因未及时提供或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开票问题,我司概不承担责任(不提供换票或补票等服务)。

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将《退回保证金说明函》(含清晰准确的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另册制作一套并加盖公章装在一单独的信封内密封提交。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的复印件)及《退回保证金说明函》(含清晰准确的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送至或邮寄至我司退回保证金(不接收传真件)。否则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我司概不承担责任。

★关于投标人名称: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应与购买招标文件(办理报名手续)登记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我司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出账账户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服务费账户

转帐

开户名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米罗街支行

银行账号:131114010400008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长乐区粮食购销公司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松下镇

联系方式:曹先生/0591-621079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3

联系方式:陈丽清、潘亮/0591-87820216/87872110-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丽清、潘亮

电 话:0591-87820216/878721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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