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清市教育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FJBYZ2016076(2016融财购计[187]号)
2、招标项目内容:福清市教育局公立中小学簿册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公立中小学簿册 |
印刷品 |
教学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福清市教育局 |
0591-85210479 |
福清市 |
3、预算资金:850.0000万元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6-12-05至2016-12-12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2室
6、联系人: 陈丽清、 郑韶钦
7、联系电话: 0591-87872110-803 传真: 0591-87872060/87958381
公司网址: http://www.boyibid.com E-mail: fjboyi@vip.163.com
8、投标人资格: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3条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应附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①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原件; ②投标人的资格声明原件; ③投标人近期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或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④投标人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社保机构官网打印的含防伪码和电子印章的或经社保机构盖章的能体现缴费名单和缴费时段的有效单据证明材料); ⑤投标人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的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至少应包第三章2.1至2.4条款要求。); ⑥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3)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可附复印件,该函在开标当日应保持有效;若开具该函所在地检察机关有特殊要求或规定不出具原件的,应随付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官方网上公告等)。对于投标文件中未按规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无效。 (4)投标人须具备有关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最新(有效)、清晰的证明材料,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9、投标截标时间: 2016-12-27 09:30:00(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 2016-12-27 09:30:0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16室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福州左海支行
开户名称: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13-111401040000800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2016-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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