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建商学院马尾校区食堂二楼经营委托管理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BY-[GK]2023025
项目名称:福建商学院马尾校区食堂二楼经营委托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单位:元
合同包 |
名称 |
建筑面积 |
经营地址 |
经营范围 |
经营年限 |
具体内容 |
拟一次性投入装修、添置和建设最低费用 |
投标
保证金(元) |
1 |
马尾校区食堂二楼 |
约3762
平方米 |
福建商学院马尾校区食堂二楼(马尾区亭江镇亭江路8号) |
经营大众快餐(必须提供免费汤)、商务套餐、风味小吃(各类面、粉食、小吃类);不得擅自销售经营范围外的其他商品。中标人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享有国家法规和政策性规定的经营自主权,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模式。 |
五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150万 |
15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项目合同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1)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招标人中层及以上干部和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等各类相关人员的配偶及直系亲属担任法人、董事长或总经理的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机构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以上资格标准中第3.3条至第3.5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6投标代表人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授权书)。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或声明函。
3.9投标人在以往的餐厅经营管理活动中(包含正在经营的项目)信誉良好,未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此点要求作出专项明确承诺,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4日 至 2023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3室
方式:到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3室报名获取。邮件形式:汇入相应的金额到本投标邀请提供的相应账户上,并将汇款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获取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公司地址标注后发至本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购买招标文件(办理报名手续)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阮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872110-802
电子信箱:1935323708@qq.com
(注:非招标文件购买事宜,请联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A. 现场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的投标人,可至我司办理书面报名登记。
B. 采用邮件方式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的投标人,务必先电话联系。按照本项目相关网站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提供的我司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标书款至我司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贵公司相关信息(含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公司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纳税人识别号、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等)编辑完整并发邮件至我司的电子信箱。
6.2、开具发票事宜:
我司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供应商(除发票抬头为个人或政府部门等无税号单位外)购买招标文件或缴纳中标服务费若需开具发票,须提供与供应商公章一致的单位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采用转账方式的,应在转账时备注供应商纳税人识别号(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因未及时提供或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开票问题,我司概不承担责任(不提供换票或补票等服务)。
6.3、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将《退回保证金说明函》(含清晰准确的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另册制作一套并加盖公章装在一单独的信封内密封提交。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的复印件)及《退回保证金说明函》(含清晰准确的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送至或邮寄至我司退回保证金(不接收传真件)。否则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我司概不承担责任。
6.4、关于投标人名称: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应与购买招标文件(办理报名手续)登记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我司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出账账户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附1:账户信息
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服务费账户 |
转账 |
开户名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米罗街支行 |
银行账号:13111401040000800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商学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西江滨大道2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0591-262981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3室
联系方式:陈丽清、林海清、郑韶国/0591-87820216/87872110-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丽清、林海清、郑韶国
电 话: 0591-87820216/878721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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