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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JBY-[CS]2024019福建省人民检察院通信线路租用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4-4-16


一、项目编号:FJBY-[CS]2024019(招标文件编号:FJBY-[CS]2024019)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人民检察院通信线路租用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7号

中标(成交)金额:4.32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40号

中标(成交)金额:36.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1号华润万象城三期TB楼27层01、02、03、04单元、28楼01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4.032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本地MSTP电路

包含电路所需要的网络交换路由设备及运行维护服务

在符合国家有关电信业务规定的范围提供国内本地线路。

服务期为三年

线路符合国家数据通信技术标准,遵循工信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标准(试行)》线路质量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数据专线

包含电路所需要的网络交换路由设备及运行维护服务

在符合国家有关电信业务规定的范围提供国内本地线路。

服务期为三年

线路符合国家数据通信技术标准,遵循工信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标准(试行)》线路质量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3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本地MSTP电路

包含电路所需要的网络交换路由设备及运行维护服务

在符合国家有关电信业务规定的范围提供国内本地线路。

服务期为三年

线路符合国家数据通信技术标准,遵循工信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标准(试行)》线路质量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伟华、金巧球、刘良浩(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A、各合同包成交供应商在代理机构发布成交通知后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交费后应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开具发票,跨年度不提供补票或换票等服务;因供应商未及时提供或提供错误开票信息造成的开票问题,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B、代理费用以各合同包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代理费用,标准为成交金额的1.5%;(合同包1:648元、合同包2:5400元、合同包3:605元)C、招标服务费转账银行信息:开户名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米罗街支行 账 号:1311140104000080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653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各合同包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2、合同包1成交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合同包2成交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合同包3成交人: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53号        

联系方式:刘良浩0591-880155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2            

联系方式:林海清、戴雪珍0591-87820216/87957873/87872110-8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海清、戴雪珍

电 话:  0591-87820216/87957873/87872110-800

 

版权所有: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1-87872110,0591-87872010 传真:0591-87872060 电子信箱:fjboyi@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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